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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刘克崮(代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
针对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结构性失衡,建议加快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应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住户部门占比;应提高直接税比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坚持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扩大个人所得税覆盖面,拉大税率级次间距;稳定并适度降低企业部门占比,强化资源超额收益税,提高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水平,降低准入门槛;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分税制;加强全国和各部门信息系统建设,逐步覆盖全部个人、企业,实行信息共享;提高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警惕金融创新不足风险
杨凯生(经济界)
我国的金融创新还不足,资本市场发育水平还不高,企业融资工具还太少。
为此建议:积极拓宽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解决企业发债由多个部门多头审批、多头监管的问题,扩大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允许银行贷款实行证券化。通过证券化让银行贷款可以转让,可以交易,从而使银行的资产总量不再无限增长并进而具有可持续的信贷投放能力。同时,切实加强对金融创新活动的监管,有效防范滥用金融创新这一概念可能带来的风险,高度警惕停止创新、延缓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
加快资源型地区转型
张维庆(代表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资源型地区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也陷入了因资源而兴、因资源而困的“资源诅咒”怪圈,转型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比如对资源型产业高度依赖,产业发展极不平衡;外延扩张,粗放发展,过度开采;体制机制不活,发展动力不足;民生欠账多等。
为此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促进区域融合,合理制定规划;国家应实行适应资源型经济转型的财税政策;国家应赋予资源型省份一定的金融创新先行先试权。
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杨先明(民建)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膨胀及风险生成,直接表现为地方财政收支存在缺口,而缺乏法律监管和制度约束是重要原因。为此建议:建立各级地方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从体制上消除地方政府盲目举债的条件。构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责任转移预期的行为控制机制,削弱地方政府举债动机。完善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决策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的发生。要建立长期、中期和短期的债务偿还准备金制度,明确偿债责任主体和资金来源,防止偿债资金链断裂而形成债务风险。
发挥市场配置基础作用
宋晓梧(特邀)
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模式,尤其需要界定政府和市场界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当前可先从四方面入手:首先,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议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设施基本完备作为衡量省、市、区是否协调发展的主要指标;明确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财权,落实与之相匹配的财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制度保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形成灵活的社会自协调机制,有效平衡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马培华(代表民建中央)
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存在政府管理缺位和多头管理并存、服务业现有税制存在重复征税和税负过重等诸多瓶颈。
为此建议:加强整体部署,完善发展环境;推进服务业税制改革,加快结构性减税进程;优化金融政策。通过建立发展基金、资本金注入、融资担保、无偿资助和贴息等多种方式带动社会投资;完善市场机制。进一步消除体制障碍,加大开放力度;注重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创新能力,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推动股市健康发展
冯培恩(九三学社)
股市是公民投资理财的重要选择。只有通过改革克服制度缺陷,才能从根本上推进股市的健康发展。深化制度改革,股市就能促进经济与民生的良性互动,并成为实现中央决策、增加公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
为此建议:强制实行现金分红,吸引股民长期投资。实施严厉退市制度,优化股市资源配置。从严约束高管辞职,阻止上市套现行为。强化证券民事赔偿,保护股民利益。改革股市审批制度,遏制股市腐败行为。发展有限合伙企业,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打造“走出去”战略平台
陈经纬(全国工商联)
中国企业“走出去”仍处于“初级阶段”,把香港作为战略平台,必将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一片广阔天地,建议中央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推动内地和香港企业联手“走出去”:积极创新对外投资、并购的方式,鼓励国企、民企与香港企业合作,以香港注册成立的港资公司向海外投资并购;加快将香港建设成为最主要的人民币离岸中心,助推人民币国际化;加强高端产业和优势产业领域对外投资,鼓励企业在境外开展高端技术研发等。
助小微企业“谋发展”
吴一坚(代表全国工商联)
当前,小微企业面临发展难关,各方要齐心协力、统筹谋划,打赢小微企业“保生存、谋发展”这场硬仗。首先,政府要以减税为基点,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把小微企业作为结构性减免税的主要对象,长期坚持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次,大企业要以产业链为纽带,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将帮扶小微企业作为自身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再次,小微企业要以创新为支撑,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以市场压力为发展动力,自觉强化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淘汰落后产能,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
破解中小制造企业困境
胡成中(经济界)
近年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用工荒日趋严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企业生产成本越来越高。面对困境,中小制造企业的根本出路在于自强自立,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要采取有力措施,优化企业的生存环境。
为此建议:金融机构“放水养鱼”,与企业共进退,降低贷款利率,控制上浮空间;政府转变职能,变管理为服务;大力减税清费,为制造企业减负;打破行业垄断,开放民营银行,拓宽制造企业的产业发展空间,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渠道。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蔡继明(民进)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安全又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为此建议: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地制度改革,加快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步伐。尽快制定鼓励农地流转的政策和农地退出机制,实现土地在城乡之间以及农业内部的有效配置。建立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建议对新增建设用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由此形成国家耕地保护基金,同时加快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使其财政收入和水平逐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重视草原生态建设
伏来旺(代表全国政协民族和
宗教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政协)
“三牧”即牧业、牧区、牧民。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国家高度重视“三农”,对“三牧”一度有所忽略。建议:政府要加强教育引导,切忌一刀切和强迫命令。要充分认识草原生态对我国环境安全的重大作用,切实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要协调好开发企业与当地牧民的利益关系。国家要在“两化”带“三牧”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并要有法律保障。建议开征“草原矿产资源补偿费”,设立“草原保护补偿资金”,开征一般环境税及补偿性的污染排放税,用于草原生态建设。
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李毅中(经济界)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关键要处理好以下问题:科学合理确定发展速度。适度放缓增速,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淘汰落后、节能减排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来;加快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做好产业布局,有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新增长点;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型骨干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都要找准市场定位,集中精力提高综合竞争力,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加强监管土地出让收入
卢步东(民建)
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督,导致使用随意性大,腐败案件屡见不鲜。政府应采取措施,防止这种危害的扩大和延伸。为此建议:对近5年或10年的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进行审计。切实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建议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在法律上系统规定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途径。要求省级政府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的监管,确保在阳光下运行。预收70年土地出让收益,要及早制止寅吃卯粮的状况。
积极实施边境扶贫开发
焦家良(农业界)
边境地区的贫困县占全国贫困县总数的1/3。应该进一步解决我国边境地区的贫困问题。
建议国家设定明确的期限,着力解决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绝对贫困问题;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边境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产业发展打造边境少数民族脱贫致富示范区。在有发展基础和条件的边境地区,设立专项扶贫资金;通过边境扶贫促进各民族文化建设;通过边境扶贫强化全民族的国防与国家意识。
为山地开发提供法律支持
梁季阳(农业界)
彻底改变土地开发思维,向山地拓展生产生活空间,才能够真正保护18亿亩耕地。
建议适时修改《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为山丘缓坡地开发提供法律支持。对于平地农田与山丘缓坡的开发采取差别化的政策。鼓励开发利用山丘缓坡土地,简化用地审批程序,降低用地成本。需要建立山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的严格的评估机制,保证山地开发过程中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得到控制,森林植被的覆盖率不得降低,确保良好的生态环境得以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