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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佳报道3月9日,省工商局公布了2011年度十大打假典型案例:沈阳市苏家屯区曾某销售假冒“kappa”、“GIOR-DANO”、“polo”等品牌服装案,该案已被苏家屯区工商局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追究曾某刑事责任;大连部分液化石油气经销单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气案,大连市工商局依法对上述经营者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阜新市周某销售翻新彩色电视机案,阜新市工商局作出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营口某商业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经销冒用中国名牌质量标志床上用品案,营口市工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销售,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溪某防水建材销售处销售不合格防水卷材案,本溪市工商局责令停止销售,没收不合格商品,并给予其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丹东明某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摩托车案,丹东市元宝区工商局依法责令明某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义县某建材商店销售分量不足水泥案,义县工商局依法给予该商店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铁岭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冒用他厂厂名案,铁岭市工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王某经销假冒进网许可证手机案,喀左县工商局对王某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大洼县某电器电料商场销售不合格电线电缆案,大洼县工商局依法责令该商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没收未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日,省工商局通报了2011年十大消费维权实例。其中包括:消费者邢某在沈阳市铁西区橱柜门业精品城定制了五套衣柜,其中四套出现质量问题,经工商人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店方赔偿消费者邢某4000元;消费者兰某在长海县通乐通讯器材商店以800元价格购买了一部YOUSHI牌手机,使用后发现电池不到一天就需要充电,信号还时断时续,在工商人员调解下,长海县通乐通讯器材商店为兰某更换了手机;消费者于某在海城市高坨镇某家电经营部花费2050元购买一台电冰箱,第二天就发现冰箱后壁板冻裂了,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给消费者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