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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户籍登记年龄未满16周岁,但被告人小杰却诚实地告诉法官在案发时已年满16周岁。根据小杰的诚信态度,东城法院昨天上午对他作出了宽大处理,判决其犯盗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2010年小杰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多次盗窃摩托车。到案后,公安机关调取了小杰的户籍登记,上面显示小杰的出生日期为1996年5月13日。然而,小杰却坚称自己实际是1994年8月8日出生。按户籍登记年龄算,小杰案发时仅有14岁,尚未够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如果按小杰的供述,则其已年满16周岁,可凭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官远赴四川,从当地派出所调出了户口原始底档,小杰确实系1994年8月生人。(王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