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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盗刷,我们如何防范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深入采访发现,当前我国银行卡“盗刷”衍生的一系列问题,以及相当一部分银行为逃避责任,导致“被盗刷”的持卡人在诉讼过程中处于证据不足的相对弱势地位。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李利威律师表示,一旦向法院提起诉讼,持卡人多会遭遇取证难,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盗刷的卡并非自己手中的银行卡。目前较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开通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第一时间掌握账户的各种异动情况。因为犯罪分子往往会选择在异地刷卡的方式来规避自身风险,这就为开通手机短信的持卡人,提供了证明自身清白的良机。
李利威律师建议,持卡人开通短信提醒业务后,一旦发现银行卡遭到“盗刷”后,在最短时间里在最近的银行柜台完成一笔小额交易,并同时向警方报案,就能证明银行卡遭“盗刷”时,持卡人手中的卡不可能在外地取款或消费。
李利威律师表示,在这样的条件下,警方无法拒绝持卡人的报案申请,银行也无法拒绝持卡人的挂失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在持卡人因为遭遇“盗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时,由于自己手中掌握当时交易记录的“铁证”,银行就无法将责任推卸到“储户遗失卡和密码”身上。
相关者说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
如果是使用伪造卡提款,银行是要负责的,因为银行有责任去识别真伪。但是如果是遗失未及时挂失而产生的损失,则要由客户自行负责。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红灿——
银行不应该减轻自己的责任,应当尽力帮助广大消费者解决问题。金融消费问题一旦出现,要首先分析是银行管理的问题,还是属于有人故意非法侵占别人财务资金的问题。如果出现了问题,银行不能只考虑盈利,还应考虑社会利益的问题,保证消费者可以安心地进行金融消费。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
银行在管理设置上面有漏洞,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消费者只能在可能范围之内保证财产不受损失,但是超出自我维权的合理范围时,应当银行承担责任,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