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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本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天津市今年通过三种机制,强化和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境准入制度。
三种机制包括,一是坚持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不受理未经规划环评工业园区及国家明令控制行业的项目环评;对建设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不符的,不予批准。进一步强化环评管理,使环评充分反映环境管理的要求,维护环评的严肃性。二是严格落实新、扩、改建项目排放总量控制机制,继续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主要污染物替代排放量审查,组织开展增减平衡项目专项检查,督促等量置换措施落实到位,对存在较大差距的区县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实施区域限批。三是严格涉及重金属等环境敏感项目的准入门槛,探索适合天津重点行业产业发展的环境保护指导意见,出台环境影响轻微项目豁免目录,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记者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