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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晶报报道,在福田区做报刊生意的李女士,因其在湖北阳新县老家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计划,两名来深协商赔偿的阳新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因与李女士谈不拢,竟将李女士开的报刊亭锁眼连堵两次。因为有当地警方提供的监控录像,既有铁证如山,又经媒体报道,此事很快得到了相应的解决。
不过,关于此事有些题外话却需要说道说道。比如,为什么阳新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向能来在评价这件事时,明确对媒体表示,“他们的心是好的,可是采取的方式不恰当”。在一般的道德水准上,两个公务员的做法已经有点下三滥了。不过,见多识广的人们也明白宣传部副部长的言外之意。是啊,这么多年关于搬迁的新闻看下来,堵锁眼已经是常规手段,基本和往钉子户家里放毒蛇、倒垃圾、泼大粪这类手段在一个量级上。相比更严重的诸如发动疑似不良分子骚扰,或者干脆趁本主不在家直接把房子给平了,这的确算是够好心了。这是其一。
其二,档案局什么时候把管理范畴延伸到动迁领域了?原来背后是包干制,即所谓“领导挂帅、大员上阵、单位包保、专班推进、分线督办”和“谁管理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任务谁负责”。所以才有两个原本管档案的人,自己先被逼,然后再把压力转包给钉子户,以至于不惜跨省,不惜犯错。官方说法给这两位悲催的同志定性为“个人行为”,事实上我们更愿意相信这是两个原本不坏的人,实在没法子了才在高压下不择手段。现在上面一推六二五,对他们是不公平的。
说是题外话,其实也都是题中应有之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颁布实施一年有余。仍有这样的事情出现,置国家法度之尊严于何在?阳新县先谈好心,又推责任,希望能抹稀泥糊弄过去。殊不知,世上事很多都是了犹未了,而且也不能不了了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