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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席贵
3月16日,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建立全省公安机关绩效考评体系,全面推行绩效考评工作进行部署。副省长、公安厅长马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据介绍,省公安厅在绩效考评分类上主要分为对下工作综合考评、对内目标管理考评、对干部职工岗位绩效考评三个类别。对下综合考评坚持下考一级,省公安厅考市州、市州考县(市、区)、县(市、区)考基层所队;对内目标管理考评由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分别考本级内设部门;对干部职工岗位绩效考评由干部职工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在考评内容上,对下综合考评要突出重点、抓纲带目,注重结果、综合评判;对内目标管理考评要明确目标、设定标准,注重质量、效能为先;对干部职工岗位绩效考评要定岗定责、量化指标,注重实绩、兼顾品行。在考评管理上,由各级公安政工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警种为考核主体。
副省长、公安厅长马明在讲话中指出,全省各地公安机关要着眼于全省公安工作发展大局,按照省公安厅党委的部署,科学设计,规范运行,确保质量,全力推进绩效考评体系建设。要加大对绩效考评体系建设的推进力度,确保绩效考评工作层层得到落实,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有效激发单位和民警的双重动力,在全警形成求真务实、创先争优良好氛围,推动全省公安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