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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笔者近期在基层法院调研时,发现“三大问题”困扰当前执行工作,需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曰高风险。基层法院执行人员普遍认为,他们属于高风险、高负荷、高强度的“三高”人群,有的当事人以金钱、名利甚至色情相诱惑,让人防不胜防,稍有不慎就容易落入别人设下的陷阱,甚至沦为阶下囚。与此同时,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的不断凸显,执行人员任务不断增加,案件执行难度越来越大,有的戏称执行人员就像“灭火员”,上班时是“战斗员”,下班后是“战备员”,“5+2”、“黑+白”已成为家常便饭。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的眼光盯的是执行人员什么时候给钱给物,而面临什么样的困难当事人却不管不问,一旦案件不能执行到位,申请人就会到法院哭闹,或者到处上访;有的装死、撒泼、辱骂、威胁执行法官;有的无中生有控告执行人员,或者煽动家门户族、亲戚邻里群起围攻执行人员。加之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个别媒体报道出现失真或错位,造成“媒体执行”现象,影响案件的公正执行,给执行人员带来巨大心理压力。
二曰难执行。近年来,党中央多次就解决执行难、难执行问题作出指示,各级政府和法院积极探索执行长效机制,这个问题虽得到一定缓解,但并未彻底根治。就案件本身看,有的认为查找被执行人下落难,现场很难找到;有的感到做好当事人工作难,被执行人经常情绪激动,出尔反尔,反反复复,说服教育非常难;有的深感将当事人住房以大换小进行分割难,如怎样找到适当的房源、产权登记在谁名下、换房资金由谁先垫付等都难以协调解决;还有的反映查扣财产变现难,特别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后土地、房产等流拍现象突出,机器、设备也难以拍卖成交,农村住房拍卖限制较多等。从协助单位来看,有的简化不到位,如对被执行人办理拘留时,只要被拘留人提出身体不舒服,拘留所就要求执行人员带到医院体检;有的便利不到位,如账户查询必须到省人民银行才可以查询,交警扣押到被执行人车辆时无停放场所,深夜通知法院领回也不方便;有的效率不到位,凡划拨用地、农村用地、无房产证、违章建筑等涉及土地使用权案件都必须上报土管会研究解决,最短时间3至4个月,最长时间要1至2年;有的协助不到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仍然存在,基层组织因怕得罪人、怕遭报复等配合不力。
三曰执行乱。一些基层法院执行人员坦然承认,当前执行行为尽管越来越规范,但执行乱、乱执行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有的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查不找;有的对查明的财产不及时采取查封等控制性措施,致使应执行的财产流失;有的该解除查封的不及时解除查封,对查封的财产不及时进行变价;有的对执行款到账不及时确认,发放也不及时,或乱发放;有的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严格落实执行公开有关规定。执行办案作风也存在突出问题,有的作风简单粗暴,态度蛮横,言行不端,以致激化矛盾;有的责任心不强,精神萎靡,态度冷漠,缺乏工作积极性。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