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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记者从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了解到,天津将加快科技节能,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工作。推动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发挥市级节能专项资金作用,做好2012年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下达和2013年项目申报工作。组织中央财政奖励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中心等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督促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发挥节能效益。制定《天津市先进实用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第三批)》,加快推广节能新产品、新设备。落实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开展节能灯、节能电机、空调、汽车等高效节能产品财政补贴推广活动。
各区县、各集团要制定年度节能项目实施和节能技术推广计划,排出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做好国家和本市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初审把关工作。各企业要积极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和设备,替代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要认真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形成节能效益。
同时,要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继续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积极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加快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上的应用;强化交通节能,加快淘汰油耗高的老旧车辆,加强营运车辆燃油定额管理;引导商业节能,继续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推动大型商场开展系统节能改造;抓好农村能源利用,加快以户用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新能源建设,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渔船;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和统计工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减少待机能耗,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记者赵首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