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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在省市县人力资源市场
开设“吉林大姐”服务窗口
本报记者徐微实习生孔彬
18日,记者在省妇联获悉,由他们向省政府报送的“吉林巧姐”手工制作项目和“吉林大姐”家政服务项目实施中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和建议,得到了省领导及省人社厅的高度关注和支持,省人社厅已决定下一步积极配合,在省、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开设窗口,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建立“吉林大姐”服务站。
在建设“吉林大姐”服务平台方面,省人社厅决定,下一步积极配合省妇联,在省、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开设窗口,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建立“吉林大姐”服务站,在配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中指派专人负责“吉林大姐”项目的政策咨询、报名接待、组织培训、职业介绍、跟踪回访、维权服务等工作;共同打造规范化管理,规模化发展的“吉林大姐”家政服务品牌。
在解决农村贫困妇女技能培训方面,省人社厅计划将全省农村贫困妇女劳动力培训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按照培训机构认定有关规定,将妇联系统符合条件的所属培训机构列入定点培训机构认定范围,培训合格的妇女按规定每年每人享受一次培训补贴政策。
在加大“吉林大姐”家政服务人员就业方面,省人社厅将联合省妇联,充分利用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征集和发布就业信息,积极推动和引导“吉林大姐”就业。发挥劳务输出基地作用,广泛宣传“吉林大姐”劳务品牌,为“吉林大姐”外出就业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