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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马广志
现在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加快,电子产品的淘汰成为当今世界的一个难题。目前,各类电子废料已经成为增长速度很快的固体废弃物之一,如废旧电脑、废家电、废通信器材等废弃电器以及制造这些电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料、废物占用着大量资源,形成庞大的“电子垃圾”。(3月16日《新快报》)
报道称,中国每年产生230万吨的电子垃圾,占世界电子垃圾总量的第二,受污染情况更加严峻,如果对这些电子垃圾进行不合理处理、处置,又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但更值得忧虑的是,境外电子垃圾走私流入我国也日益猖獗。
据了解,全球七成电子垃圾流入了中国。目前我国这些电子垃圾处理途径大致有两种:或者囤积在家中或单位里,或者卖给“家电回收游击队”流向农村市场。这两种方法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极大。如在电子垃圾分解最具规模的广东汕头贵屿镇,干净的饮水都要从外乡运来,再卖给当地居民和民工。
在发达国家,已建立了完善的“生产者/经销商延伸责任”体制。电器制造商、经销商有义务对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承担“延伸责任”和处理成本,消费者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对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几乎完全处于失控和无序状态。回收体系还没有建立,法律法规也没有到位。至今为止,尚且没有任何一项法律专门针对电子垃圾回收产业做出规定。
要从根本上解决电子垃圾问题,除了教育公众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外,国家应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出台具有强制力的法律,管理和规范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以法律手段应对电子垃圾造成的污染和治理,这既是治理电子垃圾的最佳办法,更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