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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
□陈国琴
《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按规定,江西省公租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城镇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这其中,本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的外地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3月19日《人民日报》)
“外来工可享公租房”,无疑是一项温暖民心、惠及民生的利好政策,这不仅会让有资格享受公租房的外来务工者感受到政府的关爱,同时,如此利民惠民的政策,对于打造优质的服务软环境,吸引更多的劳动者到江西省就业,都有着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很多外来务工人员都在为住房问题发愁。在这种状况下,如果一些地方政府能设身处地考虑到他们的难处,并为他们提供公租房,那么,这必然会成为一个地区吸引劳动力的重要砝码。另外,近年来很多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用工荒”,地方政府应当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让外来务工者享受公租房,体现了江西省对于用工单位的帮扶,是政府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
无论是从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角度来看,还是从人性化的制度关怀来看,或者从优化吸引劳动力的环境来看,江西省让外来务工者享受公租房的政策,都体现了当地政府的执政智慧。这样的创新之举,体现了当地政府真心诚意服务百姓的情怀。在当前着力推进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中,公众期盼更多地方都能够脚踏实地,推出更多惠及民众和企业的利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