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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衡山(湖南)3月19日电记者阮占江赵文明通讯员曾妍廖朝晖记者今日从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生产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梁富顺、欧阳新端等9人有期徒刑3年至8年,并处罚金不等。该案涉案金额达683万元,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是湖南省目前查获的最大卷烟制假案。
被告人梁富顺、欧阳新端等人合伙出资,购买了两台卷烟生产机器,在欧阳新端家生产卷烟。因生产技术、管理出现问题,决定将烟机租给福建老板张有通(另案处理)等人生产卷烟,共收取租金12万元。在假烟生产期间,黄词顺负责生产技术及机器维修。陈国家负责看管卷烟仓库以及原材料进出、点货及记账。刘湘青用其所有的大货车,从事原材料及卷烟运输,田恒彪协助黄词顺进行卷烟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