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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城市读本讯(赖中一记者罗尹)花生、红薯、土豆……他专偷农作物贱卖,近日,内江市隆昌县普润乡人曾国全被判决犯盗窃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曾国全,今年55岁,是隆昌县普润乡人,他曾分别在不同时间段,盗走本乡村民的花生10余斤、红薯100多斤、土豆50余斤,并分别以15元、50元、25元的低价贱卖。
去年年底,曾国全在村民曾某的养鸭棚,盗走鸭子4只,准备离开时,被曾某发现。为抗拒抓捕,他用携带的竹棒击打曾某,后被曾某及闻讯赶来的群众抓获。
经隆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价格证明:上述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300余元。隆昌县人民法院认为:曾国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盗窃罪,依法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