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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替朋友出气,深夜闯入他人家中鸣枪威胁,并劫取财物。案发后,男子逃跑躲藏,在隐匿11年后终被警方抓获归案。日前,北辰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元。
53岁的魏某系本市无业人员。2000年3月,谢某得知朋友李某(已判刑)在打牌时与女子韩某发生口角并厮打后,为替李某出气,于当月15日深夜,与李某等人持枪来到韩某家中。当时韩某没在家,韩某的儿子开门后,魏某等人便对韩某的儿子和丈夫实施殴打,并两次鸣枪击中墙壁进行威胁,当场劫取现金330元及黄金戒指一枚。作案后,魏某逃走。2011年9月2日,魏某在隐匿11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