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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这次是我省连续第八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70多元,超过全国人均150元的调整水平。”3月2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自2012年1月1日起,对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提高幅度为历年之最
今年的调整方法和主要政策,与过去历年大致相同,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但是,今年养老金调整水平较高,除人均增长水平达到170多元,普遍调整养老金每人每月100元也是历年来调整数额最多的一次。
据介绍,普遍调整分为基础养老金和按缴费年限增发两部分。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发给。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养老金的标准由过去的1.5元提高至2元,是为了突出养老金调整向工作时间长、贡献大的退休人员倾斜,激励职工早参保、多缴费的效应更为明显。
两类人群享受政策倾斜
在今年的适当倾斜办法中,加大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力度,并增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退休人员养老金。
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4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由50元调整至8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至100元;年满80-84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由70元调整至150元;年满85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至200元。
此次调整,增加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退休人员养老金。退休前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180元。退休前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享受全薪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200元。
高龄人员可按新标补齐
在今年的调整中,我省按年龄细化了高龄退休人员的分类。那么,之前已经享受到优惠政策的高龄退休人员,如何享受到新的优惠政策?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过去已经享受另增加30元、50元、70元养老金的高龄退休人员,符合今年政策划定年龄的可按新的标准补齐”。
据介绍,前几年我省已建立对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倾斜机制,对当年年满70周岁、80周岁的退休人员,采取在当年养老金调整时另增加50元、70元养老金的办法。随着老龄化趋势加重,高龄退休人员生活支出的增长,今年我省在总结过去调整经验基础上,顺应老龄群体的要求,一方面将70周岁、80周岁两个档次进一步细化为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四个档次,缩小时间跨度。
新增养老金3月底发放
新一轮的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为确保新增加的养老金及时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省人社厅已作部署,督促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全面启动实施,确保在3月底前将新增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本报记者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