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邓忠南记者邓望3月11日,何女士的儿子在莲塘鸿盛酒店举办婚宴。不料,由于大理石地面有水,何女士摔了一跤,导致左手腕粉碎性骨折,花去医疗费2300多元。酒店只同意承担医药费2300元,拒绝赔偿其他损失。
接到何女士的投诉后,南昌县工商局介入协调,并最终促使双方19日达成一致意见:由鸿盛酒店承担医药费2300元,并赔偿误工、精神损失费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