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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20日讯记者周斌由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举办的郭二玲先进事迹新闻通气会今天上午在京召开,会议介绍了“1+1”志愿律师郭二玲身残志坚、回报社会的感人事迹。
郭二玲,1982年出生在内蒙古自治区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幼时因一次意外失去了双手。但她以惊人的毅力,学会了用残肢夹筷吃饭,“握”笔写字,并于2003年考上了黑龙江鸡西大学。大学里,郭二玲受到了学校老师、同学以及社会的特别关爱和温暖;大学毕业后,她毅然选择了法律援助工作岗位。2008年,郭二玲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面对同学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邀请,她婉言谢绝,坚定地留在法律援助中心。
2009年,当郭二玲得知“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招募志愿律师后,兴奋地赶到现场报名,并在“服务期限”一栏中毫不犹豫地写下了“三年”这一最长期限。三年里,郭二玲不顾自身残疾、不畏条件艰苦,带着对社会真挚感恩,冒严寒顶酷暑,深入偏远地区,来到田间地头,帮扶贫弱伸张正义,为困难群众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做奉献、促和谐”的当代雷锋之歌。
在通气会上,全国优秀律师郭二玲说:“我自幼双手残疾,父母没有嫌弃我,学校没有歧视我,社会没有抛弃我。能走到今天,每一步都充满了爱。感恩亲人,回报社会,是我最大的愿望。”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表示,期待新闻媒体到郭二玲的家乡内蒙古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和采访,挖掘更多具有感染力的平凡故事和闪光精神,通过宣传学习郭二玲,为司法行政系统乃至全社会树立一面传承雷锋精神的鲜艳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