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外地保姆利用为业主做家政服务的机会,从其客厅抽屉内盗走现金1万余元。日前,这名保姆已被北辰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0年11月间,吕某为失主王某居住的北辰区的一套别墅做家政服务。其间,吕某先后三次从该房一楼客厅柜子抽屉中窃走港币共计1.3万元(根据当时汇率,可兑换人民币1.1万元)。同年11月29日,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