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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交管局了解到,按公安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天津市交管部门将落实“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被处罚人一律实行交通违法记分并一律扣留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人的驾驶证”等措施。
据了解,去年至今,本市安装使用电子警察摄录系统并不断加大覆盖面,依法加大了摄录交通违法处罚执法力度,市民守法意识增强,交通违法呈下降趋势,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近期,随着全国各省市交通违法记录信息平台联网,交管部门为进一步完善电子警察执法效果,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减少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加强交通违法记分措施要求及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全国各省市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被处罚人依法予以罚款处罚的同时,一并实行交通违法记分措施,交通违法记满12分一律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参加学习和考试。(通讯员杨毅记者王赫岩)
集中整治涉牌交通违法相关违法环比下降50%
交管局加大涉牌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力度,有效震慑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据统计,截至昨天,涉牌交通违法环比下降50%以上,其中挡牌、不挂牌下降80%。
据了解,交管局为整治涉牌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了执法力度,交警查验大队、警务机动队及各交警支队由不定时段查验扩展为日常管理全天查,由主干道路查增加为次支道路和繁华区域拉网查;重点在国、省道及城乡结合部点网实施集中整治行动,并变换集中整治行动时段和点位。整治行动以来,车辆驾驶人均配合交警拦检执法,市民监督举报意识也进一步加强,发现涉牌交通违法会及时向交管部门举报。(通讯员杨毅记者王赫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