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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胡建辉
清明节快到了。殡葬服务业的“诟病”再度引起人们关注。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殡葬基本服务如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实行政府定价,骨灰盒、花圈、寿衣等殡葬用品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性公墓价格明显偏高的,将干预和管理。
殡葬基本服务不得盈利
据悉,目前殡葬服务中,一方面殡葬用品和经营性墓地价格偏高等问题反映较多;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殡葬管理和投入体制机制不顺,一些基层殡葬单位经营较困难。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将殡葬服务区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基本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服务。延伸服务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考虑财政补贴情况,按照非营利原则从严核定。对延伸服务,由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
考虑到殡仪馆销售的殡葬用品具有较小的选择性,意见要求对殡仪馆销售的骨灰盒、花圈、寿衣等殡葬用品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采取其他必要方式管理。
经营性公墓定价偏高要干预
针对社会上反映经营性公墓收费过高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各地要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定价行为指导规范,对价格明显偏高的,必要时要依法进行干预和管理。对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采取严格的政府定价管理,实行低收费政策,满足群众基本需求。
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
意见要求,殡葬服务收费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这位负责人表示,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用品价格公示体系,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发改委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抓紧对本地区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和收费行为。各地清理后重新制定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要向社会公布。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还要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严肃查处殡葬服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扶持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
意见还要求各地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资金投入,积极扶持发展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推动将其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相关规划。
意见强调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骨灰存放格位、殡葬用品时,要注重满足中低收入群众的需要。对享受民政部门各类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各地政府要研究制定基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及政府补偿办法。本报北京3月23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