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黄秀屏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范金华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
林广成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国庆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