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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安宁河分局对勇救落水儿童和奋力扑灭大火及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盗窃嫌疑人的16名见义勇为群众进行集中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1月12日,宁河县芦台镇居民群众胡刚到某公园散步时,走到公园大门时,有2名女学生跑过来说有男同学落入冰水中,胡刚听罢马上跑到公园中央的湖面,见有人落入水中挣扎,胡刚不顾身体患有心脏病和糖尿病,跑到湖中央冰面爬着将水中的男孩拽到岸边,使其化险为夷。
1月24日下午3时许,宁河县芦台镇宁福花园小区某住户突然起火,小区居民孟宪常等5人见状,立即从家中找出水盆、水桶,装水后跑向起火地点进行灭火,并打119报警,经过十几分钟紧张扑救,将火势控制扑灭。消防队赶到现场后,孟庆禹等人又协助消防官兵清理现场,由于扑救及时,使得居民小区避免了更大经济损失。
3月9日凌晨2时许,正在宁河县造甲城镇工业园区巡逻的黄宝和等8人,突然发现造甲城镇冯台村蔬菜大棚基地起火,8人迅速赶到起火点,就近找来灭火工具,经20分钟扑救,将大火扑灭,保护了冯台村3千亩蔬菜大棚和该村菜农近百万元蔬菜损失。
2月9日下午2时许,宁河县人胡亮等2人在芦台镇芦玉公路与津榆公路交口处,将盗窃宁河县某企业的犯罪嫌疑人李兵抓获,经审查,李兵,男,45岁,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人,该于2012年1月21日下午,窜至宁河县某企业,将该厂两块钢板(总重1900公斤,价值一万元)盗出后,变卖得款4600元。2月9日,李兵被宁河分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