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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部署今年清明殡葬改革工作
本报讯(记者周祚)清明节即将到来,近日,广东省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2012年广东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指导方案》,指导各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省民政厅已经提早部署今年清明工作。
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要求全省各地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骨灰集体海葬、树葬活动。民政、文明办、国土资源、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于清明节前后组织开展一次骨灰免费海葬或树葬活动,并颁发纪念证书。
方案要求,各地要组织开展清明平安文明祭扫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媒介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宣传推广家庭追思、网上祭扫、集体公祭以及植树、献花、诗歌朗诵、播放音乐等追思缅怀方式,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其中,方案明确强调,各经营性公墓在营业窗口摆放或张贴限定墓地(穴)最大面积、凭死亡证等合法证明出租(售)墓穴(格位)、严禁炒买炒卖、严禁私自转让的宣传告示。同时,各地要组织开展殡葬文化研究与宣传活动。发挥殡葬协会等社会组织或高校、科研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殡葬文化研究活动,发掘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弘扬慎终追远、仁义忠孝等传统文化。
据了解,省民政厅日前已经发出关于做好2012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清明期间,要依法查处殡葬违规行为,认真核实并依法处理群众反映或媒体披露的殡葬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