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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民公园动物园安置的“狼”

王先生的哈士奇宠物狗
近期,山东枣庄部分地区因屡屡遭遇狼伤人事件而备受社会关注。在捕杀行动中,被捕的第二只“狼”实为宠物狗的疑云,让枣庄的“狼患”风波持续发酵。
继3月19日捕杀第一只狼后,23日,山东枣庄民警又捕获了一只“狼”,并把它送到滕州市人民公园动物园安置。紧跟热点的有关媒体专门请野生动物专家根据录像对第二只“狼”进行鉴定,结果认为这是一只“狼”。然而,一位王姓男子在网上发帖称所谓的“母狼”其实是自己家5岁的哈士奇宠物狗。
记者随后联系这位男子,他说,看到自己的狗被当成狼,还上了新闻,感到很气愤。王先生随后联系动物园,看能否把狗领回来。动物园人员承认把狗当成了狼误捉,却不肯归还,理由是没有证据证明这只狗的主人是谁。如果想认领得先到公安局去开证明。王先生到了公安局后,又被支到了林业局。有关部门的来回推诿,王先生感到很气愤,一度不想要自己的狗了。
王先生又觉得这场“指狼为狗”的乌龙事件不是小事,甚至影响枣庄的形象,所以犹豫是不是还要认领自己的狗。26日,王先生再次向记者表示,经过跟动物园的多次交涉,动物园又称,是狼是狗还要经相关专家鉴定。
26日,动物学教授马金生来到滕州动物园现场做了实验性鉴定,称它就是似狼的宠物犬哈士奇。他给出了几点理由:它的眼睛斜向上生长,倾斜度不如狼,狼是倾斜向上近45度角;狗的毛各种颜色都有,不具保护色,狼的背部是保护色,从这点看它也不像狼。马教授表示,关键还看和人的亲近程度,“经亲密接触,这只疑似狼的动物根本不怕人,喂食物时还表现得很友好,甚至触摸它都没关系。”马教授又来到一只真狼的笼子前,还没走近狼就往舍里跑,还表现得非常警惕,见人就躲有敌意。
对于第一只狼,枣庄市林业局森保站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确定是一只狼,从爪子的指甲来看,磨损得非常厉害;此外,4只爪的脚垫比较硬、厚实,这是长期在山上运动造成的,由此判断这是一只野生狼。
他分析,枣庄没有大森林,不具备狼群生存的条件。具体这只狼是从哪里流窜至枣庄的,目前仍难以断定。
对于第二只“狼”,当地官方否认此前给出过确定说法,相关“是狼”“是狗”的认定都不是官方声音,而是民间自发鉴定的结论。枣庄市表示,目前正在组织专家进行权威鉴定,结果将会尽快公布。
争论猎杀野狼该不该?
此前一段时间,枣庄山亭区北庄镇、薛城区邹坞镇、市中区齐村镇、滕州市柴胡店镇相继发生了5起疑似狼伤人事件,造成2死5伤。随后,滕州市民警在3月19日成功捕杀一只灰色的狼。
枣庄市“直接击毙”的做法在社会上引发了热议。有不少社会人士反对将狼击毙,认为应麻醉后活捉。也有评论认为:“人杀人尚可杀,何况是狼杀人?”枣庄市林业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狼虽然是省重点保护动物,但是保护级别低,狼的出现威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场击毙的行为可以理解,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据了解,“狼患”出现后,在当地引发了一定程度的恐慌。一些家长开始接送孩子上学,早晚不让孩子出门,白天出去也由大人陪伴。枣庄市有关部门告诉记者,现在正值野狼繁殖季节,当地正积极组织巡查,巡查时发现野狼可使用麻醉枪或人工诱捕收网,尽量避免猎杀。
分析狼患何以成“人忧”?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分析认为,枣庄狼患之所以能成为社会热点,一是这件事和人与动物的关系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部分地区生态恢复以及社会动物保护观念的增强,时常出现一些野生动物破坏庄稼的事件,尤其以野猪破坏庄稼为多。在枣庄狼患事件中,狼直接伤了人,更能引发人们的关注,进而引发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
二是权威声音滞后。分清是狗还是狼,对专家来说应该不是难事,如果枣庄市相关部门能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及时公布鉴定结论,枣庄狼患不至于过度发酵成“人忧”。本版综合新华社、《山东商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