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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粉迟上发生口角纠人索钱砍伤店主
本报讯(记者林霞虹通讯员陈燕琴)12年前,借故先点肠粉却后上,17岁少年何某标与邻村肠粉店主发生了口角,随后他与同伙找店主“讲数”,并将店主砍伤。潜逃11年后,去年年底,何某标投案自首。近日,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何某标提起公诉。
何某标家住芳村。2000年1月6日早上,17岁的何某标到海北市场的小食店吃早餐,借故说自己比别人先点肠粉却后上而与店主何某某发生口角。
何某标将此事告知同村的陈某明,随后两人开摩托车到南海平洲购买了九把西瓜刀,并纠合程某铭、梁某潮、陈某江、陈某锦、梁某强等五人到小食店找何某某“讲数”。他们向店主索要2万元,遭到拒绝后,七人持刀追砍被害人,致使其身中十多刀。
闻讯而来的村民抢救下何某某,并当场抓获程某铭、梁某潮、陈某锦。该案发生后,警方根据线报陆续抓获了同案陈某明和陈某江,梁某强也于案发当月死于交通事故。经鉴定,肠粉店主构成七级伤残。与何某标一同行凶的陈某明等六人分别在2000年、2004年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三年不等。
然而,引发该案的何某标却一直逍遥法外。11年来,他隐姓埋名在珠三角打工。2004年何某标父母赔偿被害人何某某两万元,得到其谅解。看到父母日渐老去,何某标决定自首。去年9月,何某标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