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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有效缓解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实现做精机关、做强基层、做实一线的目标,近期,天津公安蓟县分局出台实施了《机关民警下派出所轮岗工作暂行办法》。
该办法明确轮岗对象适用于机关科室队50岁以下民警,轮岗时间6个月,采取分局确定出机关单位轮岗民警指数,经民警报名、单位推荐程序,分局确定轮岗民警。轮岗期间脱离原岗,接受轮岗所在基层单位管理、考核,轮岗结束由政工部门和所在基层单位联合做出综合评定,评定为称职或称职以上的回原单位工作,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经分局党委研究继续轮岗或离岗培训,离岗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调动的民警,按照《天津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辞职辞退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辞退。同时为鼓励机关民警主动报名轮岗,办法还明确对优秀轮岗民警年终优先评优表彰,参加竞争上岗必须有基层轮岗工作经历或派出所两年以上工作经历。3月20日,经集中组织动员,第一批共20名机关民警已全部轮岗到派出所。与此同时,新警分配一律到派出所等一线基层单位,机关科室严格控制民警调入等措施一并实施,通过这些举措,实现了派出所等一线单位警力的有效加强。(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刘柏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