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6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梁振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于2012年7月1日就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国务院决定任命梁振英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结束梁振英当选
梁振英当选后表示:稳中求变,迎难而上
国务院港澳办负责人:祝贺梁振英当选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曾荫权与梁振英会面商讨交接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