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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省招考办正式对外发布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加、降分照顾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加、降分照顾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仍按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侨务办联合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享受政策照顾的包括: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毕业生等。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包括: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此外,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应届毕业生,申请高考录取照顾,审核办法另行公布。 □本报记者/高慧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