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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明确养猪政策今年将完成禁养、限养区域划定工作
本报讯(记者黄江洁)昨日《东莞市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印发。备受关注的东莞养猪政策得到明确。今年,东莞将完成禁养、限养区域划定工作,并鼓励大型养殖场安装在线监控。此外,还将开展生活污水、土壤和垃圾污染调查,并将大气监测点延伸到农村。
年底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清理
根据《计划》,今年东莞将完成禁养、限养区域的划定工作。其中,禁养区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立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拆除;而限养区则要逐步清理各类分散式、小型养殖场,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监管也将更加严格。东莞将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保监管档案,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达标排放。此外,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全市范围的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畜禽养殖粪污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向水体超标排放、倾倒畜禽粪污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依法严厉处理。
同时,到今年年底将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到2015年达到90%。
此外,《计划》提出将鼓励大型养殖场安装在线监控。到2015年,全市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养殖企业安装废水处理在线监测、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视频监控等设备,并与市级以上环保部门联网。
建3~5个农村空气监测点位
《计划》称,东莞将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在今年年底前,将完成东江干流、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和中堂水道等河道型饮用水源地,8大江库联网工程水库以及契爷石、黄牛埔等重点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实施重点控制、重点整治。
根据《计划》,东莞将开展农村空气质量点位优化布点研究,选择不同类型、有代表性的村庄,科学设置监测点位,到2015年,将建成3~5个农村空气监测点位,提高农村环境监测能力。
调查污水垃圾土壤污染状况
根据《计划》,今年年底前,东莞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摸清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现状与治理设施情况。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的村(社区)的生活污水,鼓励推动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管网覆盖率、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同样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的还有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状况调查,加快全市垃圾处理项目改、扩建、规划新建工程建设,加快水源地、居住区周边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而在农村土壤污染方面,今年还将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土壤样品库和信息查询系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更新一次。
此外,还将在污染严重的重点场地、农业种植区域等重点地区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物优先控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