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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通报“三打”专项行动成果
本报清远讯(记者曹菁)昨天,清远市清城区“三打”专项行动公开处理大会通报五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处理情况,包括清远市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某等在内的2名公职人员被依法逮捕或判刑。而清城区还对7名涉嫌商业贿赂的党员进行了立案查处。
据通报,犯罪嫌疑人陈某在任清远市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执法监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某公司总经理朱某、石场老板黄某、张某的贿赂共30多万元。
另一名公职人员林某宁,原任清远市经济开发区龙塘镇矿产资源所副所长,2009年9月至2011年1月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四次收受谢某某所送的贿赂25000元,收受黄某某所送的贿赂20000元。2012年1月13日,林某宁被清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