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刘鸿芸
文以载道,以文化人。这是古代先贤修身治国中所传达的重要思想。
论语里记载了两个故事。其一:有一天,孔子对曾子云:“参乎!吾道一以贯之。”老师说:曾参啊!我的道贯穿着一个基本。曾子说:“是的”。孔子走出去以后,别的学生问曾子说:“这是什么意思啊?”曾子回答:“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老师的道,只是忠和恕罢了。
还有个故事。子贡问了老师一个非常大的问题,他说:“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您能告诉我一个字,使我可以终身实践,并且永久受益吗?老师对他说:“其恕乎!”如果有这么个字,那大概就是“恕”字吧。什么叫“恕”呢?老师又加了八个字,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两则故事都提到了忠恕。后来宋代朱熹在《四书集注》中做了注解:“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用现代话说,忠恕就是尽其所能地做好自己的事情,还要推己及人,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
“忠恕”思想是孔子提倡的“一以贯之”之道,是儒家学说的核心,也是中华文化的精华。对两千多年中国社会的人文发展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对当今现代社会待人做事仍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忠恕之道”作为一项道德原则和道德实践方法,在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协调利益关系等方面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弘扬、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对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作为政法干警,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就是忠,正如核心价值观中提出的忠诚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检察官要忠于党和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以对崇高事业的满腔热爱,对理想信念的执著坚守,对外在诱惑的自觉抵制,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本职岗位上,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因此,为民是我们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为民,就是尽职尽忠,忠于人民应有之义。就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上考量,我们的一言一行,乃至决策,都要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大众,是否符合民众的呼声。就是推己及人换位思考,带着感情为人民群众解决法律问题。通过公正权威的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机关在为他们着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增强法律的公信力,以执法实践表明“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目的。
由尽职再推而言之,检察官肩负实现公平正义的使命。我们的先圣在两千年前的先秦时代就发出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也”的呼声。对于一名为民执法的检察官来说,公正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力量,是一种通过履行职责,使社会各方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矛盾冲突得以正确处理,社会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的力量。只有公正司法,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功能,培养法律信仰,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作为一名为党和人民执法的检察官,廉洁不仅仅是忠于职责的表现,更应该成为一种职业操守,不可或缺的价值追求。东汉王逸《楚辞章句》中解释“廉洁”为: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检察官职业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深切关注和殷切期待,人洁病不侵,坚守清白的政治人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以实际行动在民众中树立起法律的公信力。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提出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检察官是社会的精英群体。检察官的价值取向、作风行为,会对社会产生引领和导向作用。文化是一种养成的过程,长期孕育和自然演进的结果。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培养,应该是检察官群体长期实践的一项重要任务。每一名检察官都要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理念贯穿于执法过程中,慢慢形成习惯,内化于心;然后,用思想指导行为,不断地推进法治文明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