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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货”螺旋藻重现津城药店柜台
天津网讯城市快报记者陈欣日前,国家食药监局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蓝帽”螺旋藻产品大抽检,并于2月29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通知显示:“绿A”“汤臣倍健”“清华紫光(金奥力)”“圣奥利安”“康特力斯”等十余种螺旋藻“蓝帽”产品的重金属铅、砷、汞含量均“不合格”。时隔1个月,“6大品牌螺旋藻产品被曝铅严重超标”事件又有了最新进展。昨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结果,除了康爱斯牌螺旋藻片、澳奈斯绿色经典牌螺旋藻片、鸿洋神螺旋藻3个产品为假冒保健食品以外,之前曾曝光存在铅含量超标问题的汤臣倍健、绿A、金奥力、圣奥利康等品牌的螺旋藻片,在本次监督检查中结果均未超过国家限量标准。昨日,记者调查本市多家药店发现,前日曾“突然断货”的各品牌螺旋藻产品又悄悄回到了柜台上销售。
最新通报
幸福来螺旋藻铅、砷超标
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通报形式,公布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结果。通报中称,2012年2月,针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超标隐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市药品检验所等7家检验机构对市场上部分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开展了铅、砷、汞重金属专项监测,并于2月29日布置对可疑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的结果显示,除康爱斯牌螺旋藻片、澳奈斯绿色经典牌螺旋藻片、鸿洋神螺旋藻3个产品为假冒保健食品;福建省幸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幸福来牌螺旋藻片(康特力斯)20111214批次的产品铅、砷超过限量标准;媒体报道的绿A牌螺旋藻精片、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和金奥力牌三达紫光螺旋藻片等其他产品铅含量在本次监督检查中结果均未超过国家限量标准。
记者走访
螺旋藻再次上架销售
昨日下午3点半左右,记者随机走访了本市多家药店,发现前日调查中“突然断货”的螺旋藻再次返回柜台销售。在记者前日曾调查过的南楼一家药店内,右侧为汤臣倍健销售专柜,柜台里并没有摆放着螺旋藻产品。
“有螺旋藻吗?”听到询问,销售人员表示“有货”,一边询问想要购买的品牌,一边从柜台内侧下方翻出一瓶汤臣倍健品牌的螺旋藻。该销售人员表示,店内还有尤维斯牌的、清华紫光(金奥力)的螺旋藻产品。“产品质量都没问题,现在还有促销,买三送一。”
公司回应
及时在官网发布声明
昨日上午,汤臣倍健公司官方网站发布了《国家食药监局公布检查结果:汤臣倍健螺旋藻片合格》的公告。公告内容主要为:3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在其官网通报及全部通报内容,并用加黑字体强调“结果显示,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铅含量在本次监督检查中结果未超过国家限量标准。”
清华紫光生产厂商威海紫光公司在其官网也转发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食药监局
将严肃处理假冒、超标产品
按照国家标准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有关标准,以藻类为唯一原料辅以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2.0mg/kg;不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0.5mg/kg。对于假冒和超过限量标准的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加强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
今年保健食品综合整治是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分批分类组织实施。近期各地已开展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社会各界对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举报和提供线索;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核实,一查到底,并依法严肃处理。
新闻纵深
两次检测,结果缘何大相径庭?
短短的一个月,两次检测结果缘何大相径庭?涉事企业超标所参照的“国家限量值”究竟是哪个标准?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调查。
检测报告
13家上“黑榜”企业
仅1家重金属超标
2月29日,国家食药监局下发给各地食药监局的《关于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2012】25号)中明确指出,国家食药监局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展开了铅、砷、汞三项指标的监测,结果显示,部分产品检出铅、砷超标,并附以“绿A”“汤臣倍健”“清华紫光(金奥力)”“程海湖”“康爱斯”“施瑞安”“澳奈斯”“绿色经典”“鸿洋神”“美澳健”“圣奥利安”“康特利斯”“高植”等不合格产品名单,但至关重要的“不合格”螺旋藻产品批号、检验标准、检测机构均未公布。
这份标注为“特急”的通知一直未向社会公开。但在通知中,国家食药监局明确要求:“监测发现的铅、砷超标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监督检查,依法对产品监督抽验,并送附件规定的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
通知下发后,有部分地方监管部门在其官方网站转发,并要求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进行检查,对国家局通知中公布的不合格保健食品产品逐一核查,对检查发现的原料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产品进行登记,并责令经营单位一律下架停止销售,对已售不合格产品进行公告召回。
新华社稿件播发后次日,国家食药监局公布的结果变为,此前上榜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片剂产品仅有1家重金属超标。
对于国家食药监局截然相反的检测结果,“绿A”等涉事企业向记者表示“一头雾水”。公众更是发出质疑:“两次检测结果的批号是否相同?”“检测标准是否统一?”
片剂铅含量
0.5mg/kg还是2.0mg/kg
“属于学术探讨范畴”
国家食药监局3月30日的公告称,检测“按照国家标准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有关标准,以藻类为唯一原料辅以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2.0mg/kg;不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0.5mg/kg”。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明确规定:“铅含量标准一般产品≤0.5mg/kg,胶囊类产品≤1.5mg/kg,以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2.0mg/kg。”两种表述看似大同小异,关键是在国家标准中,不仅对产品原料作出了具体区分,同时也对产品剂型有明确的界定。
在国家食药监局2月29日公布的13家“不合格”名单中,明确列出“绿A”“汤臣倍健”等产品均为片剂。然而,在3月30日的最新公告中,国家食药监局对剂型分类标准只字未提。
那么,国家标准当中为何没有对螺旋藻片剂进行专门规定?片剂究竟应当参照哪个标准执行?
对此,国家认监委《保健食品GMP(良好生产规范)实施指南》明确了“片剂”“胶囊”“固体饮料”分属不同剂型。“绿A”公司的技术主管龙某也承认,该企业生产的“螺旋藻精片”的剂型既非胶囊、也非固体饮料,而是片剂。
记者采访的国家食药监局审评专家认为,螺旋藻片剂铅含量标准应参照一般产品标准执行,即限量为0.5mg/kg。
针对螺旋藻片剂铅含量标准究竟应该按照限量0.5mg/kg还是限量2.0mg/kg的问题,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张晋京表示,对于“片剂”,目前尚无明确的铅含量检测标准,“这属于学术探讨范畴”。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