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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4月1日,记者从“税务局长接待日”活动获悉,从4月份起,本市地税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为106项涉税申请事项办理“先办后审”服务。
据了解,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市地税局在和平、河东、南开、河北、西青、北辰试行纳税人发起部分涉税事项先办后审工作。“先办后审”是将部分涉税申请核准工作前置到受理环节,对于通过书面形式审查能够核准的申请,当场出具正式文书予以核准。核准“先办”申请事项必须经过“后审”,在调查审核过程中发现纳税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启动纠偏机制,对于不应核准的申请事项送达正式文书停止执行,并对纳税人违法违章行为做出处理。
据了解,实施“先办后审”服务举措后,以前纳税人需要3、5天才能办结的事项,现在只需要十几分钟办结。譬如,纳税人到外地经营需要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前需要完成纳税审批后才能外出经营,现在可以立刻拿到证明外出经营,提高了涉税事项服务效率,方便了纳税人生产营业。从4月份起,地税“先办后审”服务措施将扩大到全市范围。(记者霍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