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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南法】毒贩携带枪支外出被民警查获后疯狂逃窜,不顾鸣枪警告,将警车撞损后逃跑。日前,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公务罪,三罪并罚,判处该毒贩有期徒刑5年。
法院查明,2011年8月5日晚,被告人阎某以2600元的价格向姚某贩卖冰毒5克。
2011年8月8日21时,阎某驾驶黑色帕萨特汽车行至成林道附近时,遇民警例行巡查。民警发现阎某驾驶的车辆内藏着一支仿真枪,遂对其盘查,但阎某借机驾车逃逸。巡查民警组织三辆警车追赶,并将其围堵在东丽区南程林村一个院子内,并鸣枪示警,阎某驾车冲撞巡查警车,在将警车撞损后强行逃离现场。
2011年8月12日,阎某在本市河东区某小区附近被民警抓获归案。民警当场收缴五连发猎枪一支。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该五连发猎枪为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