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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马喜生通讯员/刘裕李年富)男子与女友分手后怀恨在心,想跟女友同归于尽,于是持刀先捅了女友,后又用刀捅自己腹部自杀,幸好两人被及时送往医院才保住了性命。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符某故意杀人案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符某有期徒刑8年。
2008年10月,符某(男)与张某(女)在东莞市虎门镇相识,两人情投意合,很快发展成情侣关系,两人的感情还算不错。2010年,符某对张某的工作不满,两人时常发生矛盾。张某面对符某的吵闹,回应他:既然你不能给我想要过的生活,就干脆分手。符某不同意分手,并一直想办法挽留。符某经过一番挣扎后,决定对这段感情冷静处理,于是回到了海南老家。
去年,符某特地从海南老家赶来东莞找张某,想跟她和好。十多天后他找到了张某,两人见面后便发生了争吵,符某赌气再不跟她联系了,还将手机卡丢在路上,张某也将手机卡丢在地上,之后两人各自回到住处。当晚,符某想起张某不愿意让他看手机短信内容,于是回到争吵处捡回张某的手机卡,发现她和一名男子有不少暧昧的短信。当晚,符某就短信内容质问张某,两人再次发生争吵。
符某越想越气愤,他认为在张某身上花了很多钱,浪费了许多时间,突然产生了要跟女友同归于尽的念头。随后,他在好又多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准备再找张某让其解释短信的事情。
去年4月20日晚上7时半左右,符某携带水果刀来到张某上班的化妆品专卖店附近等候。8时许,张某乘自行车经过,符某便将张某拉下车,两人随即发生争吵。符某拿出水果刀捅张某的腹部,致使张某受伤倒地,符某以为她已死亡,随即用刀捅向自己的腹部。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将两人送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张某所受伤为重伤,伤残八级;符某所受伤为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符某因为感情纠纷,企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导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符某属犯罪未遂,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依法以符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