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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有话说”
记者潘慕英、王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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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博主:王钦灿
三水南湖路自从去年动工后,正逐步解决用地问题,通车后将与虹岭路西延线对接。通过此路,三水新城将与南海、禅城连通,有关部门预测,该路最快年内通车。其实,2010年12月10日报纸也报道过,但至今已经几年过去,西乐公路还是没有全线通车。
最快××通车,也就是没有期限。过了“最快”,都是在合理范围内,因为并没有设定最慢的期限;也即,对于“最快”来说,只有上限,没有下限,所以“最快”永不过期。但是,对于政府来说,行政行为追求的是效率,久拖不决,是懒政和不作为,是行政失信和失职。
诚然,用了最快,可能是因为困难较大,所以前景不乐观,需要预留时间准备。但是,困难是个纸老虎,我弱敌强,我强敌弱,关键是看有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有没有解决困难的能力和耐心。如果没有,则再轻松的事情也会最后变得困难起来;如果有,则再困难的事情,也能把握时机,妥善解决。限定了最快,于是给了自己充足的理由和时间,结果却时不我待,易事拖成了难事,这样的事情可谓屡见不鲜。因此,限定了“最快”字眼的工程或者行为,常常最后成了“最不快”,成了“最慢”。
因此,与“最快”相衔接的,还必须有“最慢”。也即,最快什么时候办成,最慢什么时候完成,超过此期限,则必须问责和追究。通过以目标倒逼责任、以时限倒逼进度,带动政府整体执行力的不断提升。只有这样,行政效率才会快起来,工程项目才会建起来。否则的话,只有上限而没有下限,权力就成了脱缰之马,无可掌控。
只规定“最快”,实际上就是“最慢”;而规定了“最慢”,能有效促进“最快”,有了束缚和限制,慢也得变快。宁可少要、不要没有期限的“最快”,也要有束缚的“最慢”,希望南湖路能真的快起来,而不是像其他道路建设一样遥遥无期。(奖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