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记者唐蓉)4月5日,记者从市消防支队了解到,清明节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5起,直接财产损失0.5万元,抢救财产价值11.1万元,抢救被困人员1人,无伤亡和影响较大火灾事故。
据了解,市消防支队清明节期间紧紧围绕寺庙、公墓陵园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从道路水源熟悉、灭火预案修订完善、增援力量调集等方面入手,熟练掌握各种灭火救援的技能,同时对扫墓祭祖重点部位科学划分力量,派驻车辆人员严看死守,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各类事故。另外,四区政府领导分别带领消防、民政、林业、安监、城管、治安等部门对烈士陵园、南山公墓、西山公墓、南禅寺、清真大寺、法幢寺、市殡仪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大通消防大队、湟中消防大队、湟源消防大队分别联合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下发通知,对全县的寺院、集贸市场和墓地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市共检查重点场所57个,发现火灾隐患141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25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