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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陈晓璇、通讯员穗考宣报道:6日,广州市招考办通报,2012年广州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定于4月9日至13日举行,考生的体检须在辖区内指定医院进行。记者了解到,今年高考体检政策和去年基本一致,取消了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项目,但保留转氨酶检测。
据介绍,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文件要求,今年的高考体检取消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项目,保留转氨酶检测。为了保证体检质量,考生抽血检验统一安排在上午空腹进行。体检完毕后,肝功能的化验单由体检医院统一交区、县级市招考办保管备查。考生的体检须在辖区内指定医院进行。
关于复查方面,因遗漏、错填体检项目,以及身高、体重等简单体检结果与客观实际不符而考生要求复查的,必须在4月29日前完成。考生因肝功能异常、肺结核及其他疾病(或经治疗后)要求复检的,全市统一安排在6月16、17日进行。疑似或初步诊断为肺结核的考生集中安排到广州市结核病防治所(东风西路市一医院旁)复检。6月24日为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修正截止时间。
广州市招考办特别提醒: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定要如实填写既往病史,这些既往病史的疾病主要是涉及心、肺、肝、脾、肾一些重大脏器以及支气管哮喘史、癫痫史、精神病史等,如果做过重大的手术,应注明何时、何处、做过何种手术,目前状况如何。如隐瞒病史,即使已被大学录取,入学后复查发现也将作退学处理。
陈晓璇、穗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