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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6日讯因离婚后前妻拒绝给付房屋折价款,张某气急想与前妻同归于尽,用尖刀将前妻砍成重伤,杀人未遂。近日,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公诉。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今天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王某与张某于198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双儿女,但因为家庭琐事,张某与岳父发生矛盾,岳父老撺掇女儿与张某离婚。张某气急就咒骂他老丈人出门被车撞死。结果没多久,王某的父亲真的因车祸丧生,为此,王某将父亲的死都归结为张某的错,坚决要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王某、张某离婚,儿女随王某生活,婚后房产归王某居住使用,王某给付张某房屋折价款22万元。
就在离婚判决书下达后的第二天晚上,张某打电话给王某要房屋折价款,但王某表示,自己没钱给,就当折抵自己这么多年的青春损失费了。张某十分气愤,2011年11月10日张某手持尖刀到王某工作的超市内,对着王某头部猛扎数刀,想将其置于死地,女儿闻讯赶到现场阻止,夺刀过程中女儿也被扎伤,王某的头部外伤经鉴定为重伤,女儿构成轻伤。张某于当日投案自首。庭前张某已和前妻王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张某赔偿前妻27万元,扣除王某应给付张某的22万补偿款,剩余5万元张某应在限期内交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张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被他人阻止杀人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在案发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并就民事赔偿问题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于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周静张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