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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示“不充分”
根据银监会要求,银行在3月底前要对现行收费服务价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并在总部网站上统一公布或印制手册发布。记者近日走访北京一些银行网点时看到,各银行已将服务项目价格表放在大堂内或贴在墙上,或在电子屏上与其他信息一道滚动播放。
大多数客户对银行公开收费表示赞赏,同时认为公示的收费项目存在明显“缩水”,对于在一些银行网站上仍然查阅不到收费项目明细表示不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银监会要求银行对各项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杜绝不合理收费、不规范经营行为。但是,一些银行在“明码标价”问题上,不是以顾客为本,只是为了应付监管层的检查而做出一些姿态,服务意识不高,收费公示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对此,一家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银行制定了中间业务收入增长指标,而且指标不低。在考核压力下,银行当然不愿意主动调整和放弃收入颇丰的收费项目。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对各家银行称谓不同而内容实质一样的产品和项目进行合并同类项后银行服务产品和项目总计1076项,其中免费项目占21%。
此前银监会等三部委征求意见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提出,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银行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均应进行成本调查和综合测算服务成本。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郭田勇说,银行在与消费者的利益博弈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会选择对自己比较有利的策略,再加上服务意识不强,才会“公示不充分、减免不主动”。
理清收费尚需多方努力
针对银行“公示不充分、减免不主动”的行为,有专家建议,制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应更多向金融消费者倾斜,而不是向银行倾斜。
对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制定,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此前曾表示,考虑的都是受众最多的基础金融服务项目。
“可能某些项目初始服务价格并不高,但考虑到享受这项金融服务的受众数量非常大,我们采用了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而其他大部分项目,我们愿意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由银行自己来制定。但是银行要给予客户知情权和选择权,即要让客户充分了解服务价格,并让客户有选择享受或者选择不享受这项服务的权利。”这位负责人说。
郭田勇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银行收费问题,还是要靠进一步开放银行业、引进民间资本,让银行业竞争更加充分来实现。“随着行业市场竞争越来越充分,银行自己就会像商店一样明码标价,并自觉、主动地提升金融服务。”
专家同时认为,规范银行的不合理收费还需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郭田勇说,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督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需督促银行收费更加透明、规范,而银行自己则要扭转中间业务考核压力,优化、强化服务意识。
记者在上海调研时了解到,上海银监局在日常监管中要求银行切实转变绩效考核机制,在绩效考评中坚持效益与风险并重,避免业绩指标、手续费指标层层加码的做法,引导银行分支机构和员工审慎理性经营,支持银行经营转型。 “部分银行对此高度重视,已开始对原有的绩效考核机制开展评估,着手探索新的绩效考核机制。但我们也意识到,这些转变还会有一个相当的过程,因此我们将继续探索对银行绩效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效果评估、奖惩落实等全过程动态监管。”上海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朱小黄表示,建行2012年中间业务的增长目标已经下调,给分行减压。“国内中间业务近几年才起头,从市场资源上看,能达到20%就已经很不错了。追求高的贡献占比,不免掺杂‘水分’”。据新华社
一边是银监会三令五申要求银行公布服务收费价目、杜绝不合理收费行为,一边则是银行公开的收费服务价目仍然“犹抱琵琶半遮面”。连日来,关于银行收费公示的现状,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专家认为,银行与客户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权利不对等,在服务收费问题上始终处于优势地位,同时一些银行在绩效考评中对业绩指标、手续费指标层层加码。
盲人办理银行业务无法签字被拒
□金陵晚报记者杨艺
一位盲人在银行办理存取款业务时,由于无法签字遭到银行工作人员的拒绝。针对视障等特殊人群,南京各家银行又是如何提供服务的呢?昨日,记者探访多家银行发现,如果盲人无法签字确认信息,多数银行表示无法办理业务。
盲人最好由亲友陪同去银行
家住南京迈皋桥的黄先生患有先天性白内障,双目只有光感的他拿笔写字十分困难。“每次去银行都很痛苦,总是遭人白眼。”说起在银行的经历。黄先生眼泪汪汪。他说,在银行办事不想麻烦别人,每次都是他一个人去办,开户、存款、取款,再找其他办业务的人帮忙代签。
记者走访多家银行,位于常府街的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该行很少有盲人自己来办理业务,建议盲人最好由亲友陪同前来办理业务。
该工作人员说:“任何人都不能替客户签字,即使亲友陪同,也必须让亲友握着盲人的手签字。”而在位于该行不远处的另外一家国有银行,银行工作人员称,针对盲人办理业务,一般都需要有亲友陪同。该行大堂经理表示,对于一般的存取款业务,可以由亲友代签。
针对视障等特殊人群,南京各银行情况大致相似,银行并未制定针对性的服务措施。
银行解释为防承担风险
对于这样的规定,多家银行的大堂经理或是柜台工作人员做出了解释。他们都表示,不能代替盲人朋友签字,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风险。据他们介绍,不单是盲人朋友,任何办理业务的客户,银行的工作人员都不能代替签字。
多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规定,如果客户对于这笔业务有质疑,就要调取办理业务时的单据。如果是他人代签,就要追究代签人员的责任。这也正是银行工作人员不能代替盲人客户签字的原因。多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并不是不愿意帮助盲人,只是关于钱的业务,必须要严谨。
建议使用印章代替签字
多家银行大堂经理解释,银行工作人员不能代替他人签字,主要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近日,银监会对此表示:“如果当事人一方签字有困难,如视障人士等因身体缺陷不能签字,在法律规定的常规方式下无法完成合同签订的,经双方协商后也可以采取其他变通方式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比如通过按手印的方式。这种变通方式在办理部分银行业务过程中,如存取款和汇款等业务中也是可行的。”
针对盲人银行办理业务难问题,采访中,不少市民建议,不能签字就用印章,银行应该允许盲人使用专用的印章代替签字。
法律界人士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制定出对于有书写障碍的残疾人办理金融业务的工作规定,这样才能真正满足特殊群体对于金融服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