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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上海4月8日电(记者王蔚刘巍巍)8日,在太湖“4·4”快艇事故中的驾驶员凤克尔被警方确认为酒后驾驶,属严重违章行为。对此,有关专家认为,目前不少旅游景区对快艇运营管理处于“发证收费”阶段,忽视了对快艇驾驶员资质的严格审核和相关安全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同时,对旅游景区快艇的安全运行条例的监管执法处于缺失或“有法不依”阶段。 4月4日,凤克尔酒后驾驶快艇,从太湖三山岛驶往西山岛途中,在前方有两艘船只且两船之间由钢缆牵引的情况下强行穿越,造成悲剧发生。酒后驾驶导致的判断失准,对这一惨痛事故的发生有着不可推卸之责。
记者了解到,《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4条第4款规定:“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时,船员不得在酒后从事航行、作业活动”。肇事驾驶员凤克尔并未遵守条例的规定。
4日下午,上海稻草人旅行社携大学生团队24人在苏州太湖西山岛乘坐游艇“苏苏快299”游览时,撞上前面两艘重载船中间的缆绳发生意外,事故造成4名学生死亡,4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