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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0]23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存在的:企业数量增长过快,站点布局不合理,生产能力远远超过市场需求,各企业之间互相压级压价、恶性竞争导致产品质量降低等一系列问题,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停止审批兰州地区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对全市预拌混凝土行业进行全面整顿,严肃查处预拌混凝土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和鼓励预拌混凝土企业规范经营、做大做强。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二二OO一二年四月五日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