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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路曲近期在《中国社会科学报》撰文认为,从政治制度来看,新加坡自治后对英国殖民地时期制度的民族化改革中,文官制度、政党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延续与变革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保留了英国殖民时期的文官体制。1959年刚刚担任自治政府总理的李光耀就认识到,英国人建立的公共行政系统已经具有很强的现代性功能,因此,在对其进行适度的民族化改造的基础上基本予以保留是明智的。二是威权主义与多元民主制度的适度结合,增强了政治体制的适应性。三是法律制度的有效性和现代性。新加坡法律体系和法治社会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是从国情出发、通过借鉴英国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的。从以上三个方面来看,政治和法律制度的现代性和高效率是具有较高制度化水平尤其是适应性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