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孙敏刘丹)两名“的哥”因手头缺钱,竟伙同他人抢劫黑车司机。记者昨日从朝阳检察院获悉,李某、张某因犯有抢劫罪被朝阳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和10年。同伙薛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李某、张某系开出租的“的哥”。因手头缺钱,二人找到薛某借钱。薛某拒绝后,称认识一名黑车司机王某(化名)比较有钱,后三人商议对王某实施抢劫。
2011年9月,李某、张某以打车为名,搭乘王某驾驶的黑车行至一较为偏僻路段。二人对王某进行殴打,当场劫取王某驾驶的黑车及其随身携带的手机、金项链等物,后三人陆续落网。
检察院指控,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当场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经审理,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李某有期徒刑十年、薛某有期徒刑十年。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