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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网讯渤海早报记者解金钊两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在车旁的骑车人也摔倒受伤。骑车人坚称是被汽车蹭倒,但司机却不认可。骑车人遂将两车司机及两车的投保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法院审理认为,虽然鉴定机构鉴定车辆与电动自行车未接触,但接触与否并非判断交通事故发生的唯一标准,在避让车辆过程中也存在导致发生事故的因素。据此认定原、被告三方已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司机应各承担50%事故责任,对原告予以赔偿。
事发当日,李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过程中与对行的车辆发生事故,两车后视镜相接触。此过程中,在李某车辆右侧骑电动自行车的袁某也摔倒了,膝盖、手足及肘部等均有挫伤。袁某坚称李某是在躲避对行汽车时蹭到了自己,但李某不认可,交管部门也未能查清事故成因。后袁某将两车司机及两车的投保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误工、鉴定、交通、车损等费用共8000元。
庭审中,关于李某车辆是否蹭到袁某,双方各执一词。司法鉴定中心经鉴定后出具结论:李某所驾驶的车辆制动性能合格,另一车制动性能不合格。事故发生时两车呈相向状态,李某车辆与电动自行车未接触,不能确定事故发生时电动自行车的行驶方向。后袁某找到一名证人,证人称当日看到李某车辆经过袁某身旁后,袁某倒下。
法院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及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告合理的损失应由侵权方按责赔偿。两名司机产生接触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交管部门未认定事故责任,两名司机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无法显示。根据公平原则,两人各承担50%的事故责任。虽然鉴定机构鉴定李某车辆与电动自行车未接触,但接触与否并非判断交通事故发生的唯一标准,在避让车辆过程中也存在导致发生事故的因素,故可认定原、被告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因机动车发生事故在前,且被告方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存在违法行为,故原告无事故责任。经综合认定,原告合理损失为5000余元。综上,法院一审判决,两家保险公司各赔付2100元,剩余部分由两名司机均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