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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静)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天津市第87次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天津市日前编制完成《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提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及八项主要措施内容。其中改善PM2.5指标的具体目标是首次提出。
据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治理措施》对PM2.5、PM10两项指标的改善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15年,年均浓度分别达到51微克/立方米、84微克/立方米;到2020年,年均浓度分别达到47微克/立方米、72微克/立方米;2020年以后力争早日达到新标准,进入达标城市行列。
《治理措施》指出,天津市将实施供热锅炉“煤改气”,到2015年,完成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燃煤供热锅炉改燃或并网改造。将严控新增煤炭总量,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建成区不再新建、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
《治理措施》称,将实施“黄标车”治理工程,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统,推广混合动力车和新能源汽车。同时,还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风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