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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有困难、有矛盾找政府解决”已成为老百姓的思维定势,政府作为调解社会矛盾的一方力量,让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进行沟通和协商,并最终达到宽容、理解和信任的状态,可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在日前召开的合肥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上,《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获原则通过。实现行政调解的规范化、制度化,为合肥市各级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提供依据和保障。合肥市还将首次设立市级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和市级行政调解工作指导中心。
市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将负责研究解决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对涉及跨地区、跨部门的行政争议,确定处理原则;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争议。同时,还将设立市行政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并吸纳知名法律工作者成立法律专家库。
同时,我市对调解机制进行创新,使之符合民众的需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该行政调解具有相当的灵活性,成本低,不需要复杂的程序,符合百姓选择解决纠纷的习惯和途径。行政调解的范围具有广泛性,涵盖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行政管理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纠纷。
(本报记者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