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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明欣)4月13日,沈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公布了4月11日前,全市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控制情况和全市静态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全市交通事故件、死、伤、损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30.35%、42.53%、40.56%、3.06%,其中,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少了68人。康平县等11个地区达到了死亡人数控制比率下降15%以上的标准,占总数的73.3%,皇姑、大东、和平、沈河4个区没有达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比率排名为:第一名康平县,下降76.91%;第二名东陵区(浑南新区),下降73.5%;第三名新民市,下降68.73%。
全市主干道停车入位率达93.4%,次干道及小街小巷入位率为87.3%,共查处机动车违停行为105994件次,恢复泊位4583个,破解停车难小区196个,教育训诫308人,警告227人,行政拘留11人。
静态交通管理工作排名:城区组第一名大东区,81.5分;第二名和平区,80分;并列第二名皇姑区,80分。郊区组第一名经济技术开发区,97分;第二名苏家屯区,92分;第三名东陵区(浑南新区),8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