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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明耀通讯员汪彦赵学刚)家住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13岁的小志清与年幼的妹妹是在押服刑人员子女,因家庭变故生活无依。为帮助这类“失依儿童”,淮阴区检察院启动关爱行动,包括志清兄妹在内的9名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成为首批受助对象。在该院督促下,民政部门近日将志清兄妹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每月发放440元生活费。
“失依儿童”是父母犯罪后因离异或其他原因,失去亲人教育和照顾的儿童或青少年。根据调查显示,目前淮阴区有部分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成为“失依儿童”。他们生活艰难,失学率高,生存环境堪忧,致使一些孩子心灵扭曲,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为此,淮阴区检察院今年启动“失依儿童”关爱行动,并将此作为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该院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丰富作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内涵,邀请淮阴师范学院法学教授、区“关工委”、区民政局、“爱心淮阴”建设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召开“关爱‘失依儿童’爱心活动”工作研讨会,在网上开展关爱“失依儿童”爱心论坛,探讨保障“失依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政策研究、运行机制等工作,并出台了《关爱“失依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该院还联合民政、司法等部门筹划设立“失依儿童”救助站,逐步设立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为处于流浪状态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临时救助保护,帮助他们回归家庭;督促民政部门及时把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服刑人员家庭纳入低保,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医疗困难;积极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针对“失依儿童”犯罪的专项活动。
淮阴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洪斌告诉记者:“督促相关部门对特殊儿童履行监护职能,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渠道。我们将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建立健全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台账和通报联系制度;联合教育部门对在校的‘失依儿童’开展‘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等‘三个一’活动和‘爱心助学、金秋送温暖’活动,呼吁社会、学校、家庭都来关爱在押服刑人员的孩子,让他们感受来自全社会的关爱与呵护。”